燒傷疤痕是由高溫、化學物質、電或受到強的熱輻射引起的組織損傷後的產物。傷口或創面燒傷疤痕是一種正常的,必然的生理反應,亦是必然結果。疤痕增生是燒傷病人嚴重後遺症,主要由於創面本身的病理改變所致。
據統計,疤痕增生的傷員中,年齡在30歲以下占70-80%;有色人種和疤痕體質的人,都有發生疤痕過度增生的傾向;化學燒傷、凝固汽油燒傷,常產生嚴重疤痕;燒傷越深(深Ⅱ度以上創面),疤痕增生越明顯;創面感染常會增加疤痕形成的機會和嚴重程度;疤痕攣縮和增生會嚴重影響病人的生活質量。病人燒傷後,因年齡大小、個體差異、燒傷面積大小及創面深淺不同,會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、疤痕增殖。如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護理,可避免或減輕色素沉着、疤痕增生和由此引起的攣縮畸形。
燒傷疤痕的本質是一種不具備正常皮膚組織結構及生理功能的,失去正常組織活力的、異常的、不健全的組織。燒傷疤痕不僅有損容顏,還可礙及相關組織或器官的生理功能,如燒傷疤痕在口周影響進食,燒傷疤痕在眼或瞼外則影響視力、鼻孔燒傷疤痕影響呼吸等。
疤痕修復1、注意皮膚清潔衛生。燒傷創面仍有少量分泌物和藥痂,細菌容易快速繁殖,加上表皮薄嫩,結構和功能都不完善,容易發生感染、破潰。在此期間,可使用中性清潔劑進行清洗,清洗後使用抗疤痕藥物等治療。
疤痕修復2、避免過度磨擦和過度活動。由於疤痕表皮結構和功能不完善,表皮較易受到損害,一些不恰當的治療可能加重損傷。在應用抗疤痕藥物時,不宜過度用力按摩,也不宜過長時間按摩,這樣會造成表皮與纖維板層分離形成水疱或血疱,關節部位過度活動,同樣會導致表皮鬆動分離,起水疱。
疤痕修復3、下肢燒傷後,不宜過早下地活動。由於疤痕表皮薄弱,其下血管結構及功能又不完善,不能抵抗重力的內壓,在站立時下肢創面會因毛細血管破裂而發紫,甚至出血,這樣會加重疤痕增生。一般在3個月左右下地活動比較適宜。在下地前使用壓力套保護,這樣可減輕疤痕充血。
疤痕修復4、水疱應及時引流,避免感染形成潰瘍。新生表皮由於各種刺激,易發生鬆動,形成水疱,出現水疱後若不及時正確處理,往往發生感染,形成潰瘍。在出現水疱後,可用絡合碘消毒皮膚,用無菌剪刀剪開水疱,引出積液。一般應在水疱消退潰瘍後再實施抗疤痕治療。
疤痕修復5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,採取綜合措施控制疤痕增生,防止攣縮。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一種方法能完全阻止燒傷後疤痕增生,疤痕防治仍然以綜合治療為主。
疤痕修復6、早期預防,持之以恆。燒傷疤痕的形成過程,大致可分為增生期、穩定期、消退期,增生期持續的時間從3個月至2年不等,大多數在半年左右。但由於多種原因,如潰瘍、疼痛、沒有耐心或方法不當等,某些患者常常不能堅持疤痕康復治療,引起疤痕增生與攣縮。
疤痕修復7、正確把握手術整形時機,防止殘疾。對於功能部位的疤痕攣縮,如手部疤痕、眼部疤痕、頜頸部疤痕,在疤痕穩定後應儘早手術,特別是兒童,更應早治療,可適當提前整形。否則,可引起關節、骨骼發育異常及血管神經短縮,導致殘疾。